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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七條第9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82.發生緣由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配息基準日及相關細則。3.因應措施:(1)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4/06/18(2)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(3)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普通股現金股利NT$10,583,375元(4)除權(息)交易日:104/07/05(5)最後過戶日:104/07/06(6)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7/07(7)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7/11(8)除權(息)基準日:104/07/114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現金股利發放日:104/07/31。(2)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,務請於104/7/6下午五時前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(地址:100-08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)辦理過戶手續,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7月6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日期為為憑。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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